91麻豆

关于做好机械91麻豆2025年学生高级别创新创业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乐鸣   已浏览:674次 更新日期:2025-11-24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营造91麻豆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根据《91麻豆 学生高级别创新创业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机械院政〔2022〕5号)的相关规定,做好我院2025创新创业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412月1日至202511月30日期间获得办法所规定的各类创新创业成果的我院全日制本硕博在读学生。

其中,申报科技创新类(如论文和专利)仅限我院本科生且为第一作者;申报创业类,须作为法定代表人正式注册公司或个体户,学历不限。

二、奖励范围

包括公司注册、学术论文、专利等,具体参照91麻豆 学生高级别创新创业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机械院政〔2022〕5号)(附件2)。

三、申请流程

1、2025年1130已毕业同学需提交《宁波大学机械91麻豆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3)(书面稿+电子稿)、《宁波大学机械91麻豆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专利或论文模板(附件5和附件6)(电子稿)提供专利授权书复印件、论文样刊复印件(如论文被三大索引收录,请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2.在校同学,只需提交《宁波大学机械91麻豆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3)(书面稿+电子稿)即可,但必须在“网上办事大厅-学生科研成果”中进行登记,未在成果申报截止日前登记的,不予认定。

2、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电子稿发送至机械91麻豆学生科研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稿交至绣山工程楼学工办217老师处。

3、2025年122日,91麻豆审查相关材料。

4、2025年125日,91麻豆公示审查结果。


四、其他事项

1.由于本学年学校还未发布具体考核要求,现按照往年考核时间段统计,如有最新通知,以通知为准。如超过学校考核统计时间但成果已获得,将在明年予以发放。

2.所有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学生的创新创业成果统计截止至当年6月30日;毕业前以91麻豆 名义申请,且在毕业后两年内获得的科研创新成果,视作有效;毕业后以91麻豆名义申请的成果视作无效),且均符合宁波大学相关文件规定。

3.因学生在截止日期前及时提交申报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视自动放弃奖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5.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的评定工作,原则上参照文件进行。文件未尽事宜由机械91麻豆团委负责补充说明,最终解释权归91麻豆所有。

如有问题请咨询:

老师0574-87600301/晏老师0574-87600304





机械91麻豆团委

202511月24


学工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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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机械91麻豆2025年学生高级别创新创业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乐鸣 已浏览:次 更新日期:2025-11-24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营造91麻豆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根据《91麻豆 学生高级别创新创业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机械院政〔2022〕5号)的相关规定,做好我院2025创新创业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412月1日至202511月30日期间获得办法所规定的各类创新创业成果的我院全日制本硕博在读学生。

其中,申报科技创新类(如论文和专利)仅限我院本科生且为第一作者;申报创业类,须作为法定代表人正式注册公司或个体户,学历不限。

二、奖励范围

包括公司注册、学术论文、专利等,具体参照91麻豆 学生高级别创新创业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机械院政〔2022〕5号)(附件2)。

三、申请流程

1、2025年1130已毕业同学需提交《宁波大学机械91麻豆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3)(书面稿+电子稿)、《宁波大学机械91麻豆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专利或论文模板(附件5和附件6)(电子稿)提供专利授权书复印件、论文样刊复印件(如论文被三大索引收录,请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2.在校同学,只需提交《宁波大学机械91麻豆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3)(书面稿+电子稿)即可,但必须在“网上办事大厅-学生科研成果”中进行登记,未在成果申报截止日前登记的,不予认定。

2、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电子稿发送至机械91麻豆学生科研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稿交至绣山工程楼学工办217老师处。

3、2025年122日,91麻豆审查相关材料。

4、2025年125日,91麻豆公示审查结果。


四、其他事项

1.由于本学年学校还未发布具体考核要求,现按照往年考核时间段统计,如有最新通知,以通知为准。如超过学校考核统计时间但成果已获得,将在明年予以发放。

2.所有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学生的创新创业成果统计截止至当年6月30日;毕业前以91麻豆 名义申请,且在毕业后两年内获得的科研创新成果,视作有效;毕业后以91麻豆名义申请的成果视作无效),且均符合宁波大学相关文件规定。

3.因学生在截止日期前及时提交申报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视自动放弃奖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5.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的评定工作,原则上参照文件进行。文件未尽事宜由机械91麻豆团委负责补充说明,最终解释权归91麻豆所有。

如有问题请咨询:

老师0574-87600301/晏老师0574-87600304





机械91麻豆团委

20251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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